修電業法拍板!用電330度以下 保障不漲價

電業將邁向新里程!行政院會昨(20)日拍板《電業法》修正案,分二階段修法,未來電業改革為保障民生基本用電,經部保障,朝向330度以下占67.3%用戶不漲價方向規劃。

經濟部長李世光也強調,綠電比例增加,但占比太低,電價不會上漲。

林揆強調,政府必須在立法院本會期讓綠電先自由化,因「電業法」修法已到不能拖延地步,若不修法,綠電無法快速發展,未來第二階段修法,政府仍會推動電業自由化;有關外界對財團化及高電價疑慮,會因採二階段修法而消失。

能源局長林全能表示,第一階段修法後1∼2.5年完成開放再生能源發電業及售電業,業者可透過直供、代輸、售電業及台電等多元方式售電予用戶,用戶有購買綠電選擇權,而且費率將不設限。

林全能說,綠能發電業可架設電網售電給用戶,若無財力建設電網,可委託台電代輸。

第一階段也開放一般發電業自由申設,但生產電力全數需躉售予台電;再生能源發電業、售電業、台電必須備妥備用容量,原則不少於15%,直供用戶業者可能更高,備用不足將予罰款。

至於第二階段修法期程,林全能說,須第一階段全數上路運作才會展開,屆時新設傳統發電業允許代輸或直供予用戶,導入發電市場競爭,並開放申設一般售電業。

林全能說,未來電業管制機關將成立電價審議會審查費率,擬朝每月用電330度以下用戶不漲價方向規劃,約占67.3%,而台電售電的公用費率受到管制,未來也會建立電價平穩基金機制,因應國際油煤燃料大幅波動時平穩電價之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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